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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幢未在上海建起的藏书楼,背后故事令人唏嘘

时间:2025-06-09 08:57:00

1907年6月,近代湖州著名藏书家陆心源毕生收罗的珍贵藏书经由其长子陆树藩之手,以10万元价格出卖给日本三菱财团岩崎家族的静嘉堂。消息一出,众人哗然,读书人莫不心碎。时人皆觉这是中华文献典籍的重大损失,对经手此事的陆树藩也多有微词。

据史料记载,清咸同年间,陆心源宦游江南,此时正值太平天国起义,江南战乱不断,各家藏书纷纷散出,他广为收购,建“皕宋楼”储宋元刻本,以“十万卷楼”收明代及明之后的秘刻及名人手写本,以“守先阁”藏寻常刊本,最盛时在150000册左右。其中“皕宋楼”的宋元刻本就达200余种,堪称国之瑰宝。

这则消息背后,鲜为人知的是,据上海市档案馆馆藏公共租界工部局档案记载,这批国之瑰宝曾有望留在上海。1902年夏天,陆树藩曾与工部局数度通信,商讨这批国宝的归属去向。

1902年6月19日,工部局收到陆树藩的来信,信中提出了其家族成员商议后决定在公共租界设立公共藏书楼,永久保管陆氏藏书的5项条件。一是藏书楼以其父陆心源的名字命名;二是藏书楼由陆氏家族成员经理,“永远归陆氏派人照料……如照料之人不善,可由工部局通知陆氏更换”;三是在租界内捐建的藏书楼及筹款“应由工部局董事通知各国政府永远保护,并请英美国家颁给宝星以示荣幸”;四是藏书楼建成后“无论变迁,工部局宜竭力保护”;五是工部局应向华洋商人广为劝募,“俾得博搜中西新旧各种书籍,以壮观瞻”,藏书楼“一切亦不至过形简陋”。如满足这些条件,陆氏家族在湖州的藏书“工部局欲运往上海,可以随时往取”。

其实,这并不是陆树藩提议“藏书归公”的开端。

信中提到,早在1901年春天,陆树藩就曾向工部局提议,将“家藏书籍数十万卷作为公家之物”,恳请工部局拨定公地,建造藏书楼以永久保管这批藏书。工部局也曾开会讨论予以同意,并委托著名汉学家李提摩太与陆树藩同船前往湖州,查看藏书具体情形。在旅途中,李提摩太向陆树藩提及,“有英国善士衡白莱君乐为此举”,如果陆树藩能筹款若干,“衡君亦必能助若干”。这里所说的善士衡白莱,其实就是著名英国商人、慈善家汉璧礼爵士。听闻此讯,陆树藩当即决定筹款5万元以作筹建藏书楼的费用。

从信中还可得知,陆树藩因为当时“中国灾荒连年,募款不易”,准备与其几位兄弟一起募集款项。但陆氏家族成员对于未来藏书楼的管理方式存在不同意见,他本人虽认为此事“事属善举,有工部局经营似可不必顾问”,但兄弟中“有以为然者,有以为不然者”。家族成员意见不一,陆树藩也就一直没有回复工部局。

1902年这封向工部局发出的中文信件没有落款和发出日期,但盖有工部局总办处记载收件日期的戳记。收到陆树藩的来信后,工部局总办处于7月4日发出回函,高度赞赏陆树藩“正式提出捐赠书籍并募集资金,旨在为本埠华人设立一所公共藏书楼”的公益精神。同时也指出了陆氏家族的部分先决条件令人难以接受,例如,捐建藏书楼需获得欧美政府认可;此外,工部局还认为“由公共资金维持的机构不宜由私人个体掌控”。

针对陆氏家族提出的5项条件,工部局在回信也对应提出4项条件:

1.书籍须立即移交工部局保管,直至拟建馆舍落成;2.陆氏家族负责人须签署正式文件提交工部局,承诺在指定期限内支付5万元,以此作为汉璧理有条件认捐之依据;3.拟建藏书楼由公共资金维持,以陆心源名字命名,管理权则归工部局每年核准之委员会,委员会中一名成员永久为陆氏家族代表;4.馆舍由工部局提供场地并监督建造。工部局还希望陆树藩“尽早回复,并希望阁下及其他相关人士以沪上华人社会利益为重,同意上述条款。”

两天后,工部局再度致函陆树藩,告知“拟于近日公开此通信,以便纳税人知悉事态进展,并评估按既定条件设立华人公共藏书楼之可能性。”7月28日,工部局又致函陆树藩,询问陆氏家族“是否接受前述最终条款”。

7月30日,陆树藩致函工部局,告知经陆氏家族讨论后的结果:“捐赠价值数万两之典籍,并认捐5万元筹建馆舍,本期望获得外国政府特别认可,亦望家族美名流芳后世。然工部局既不认可我方条款,我等亦无法接受工部局拟定之条件。” 陆树藩在信中还提到,此时他已“无法兑现此前承诺的5万元捐款”。

信中披露,捐献图书一事,最初由陆树藩一人发起,但家族成员现与工部局意见相左,他也无法独力推行,并恳请工部局体谅。有鉴于此,陆树藩提出:藏书楼仍以陆心源名字命名,所捐书籍须永久由陆氏家族成员及其后裔指定人员管理,在此前提下,陆氏藏书可于馆舍落成后分批由工部局负责运往上海。同时,陆树藩还希望工部局审慎考虑并与其协商后再行决定是否将有关信件公开。

8月1日,工部局致函陆树藩,重申以往提出的主要条件,并特别指出,“藏书楼将在条件及资金允许时由局方接管”。此后,档案中不再有关于此事的记载。

值得关注的还有,这封信中提及,工部局所提各项条件的主要内容,均源于李提摩太赴湖州实地考察后向工部局提出的报告。

虽然有关陆树藩捐赠先父藏书并拟在公共租界设立藏书楼的全部史实还未完全厘清,比如,档案中尚未发现李提摩太的书面报告。但结合史家现有研究成果和现存于档案中的这几封来往信函以及工部局董事会商讨此事的会议记录,已能勾勒出事件的大致轮廓。

1894年陆心源去世后,他的藏书归家族共同所有。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京津,热心公益慈善事业的陆树藩主持救济受困京津的南方官绅百姓,还曾主持救济顺直灾荒,活人无数,被称为“湖州善人”。期间,眼见国土蒙尘,民生涂炭,陆树藩萌发了在上海公共租界设立藏书楼,永久保存陆氏珍贵藏书的想法。

1901年3月14日召开的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记载:会上提交了一位华人致董事伊迪先生的信,信中提议以某种条件献给公众一批有价值的古籍书画。根据总董的建议,会议决定请李提摩太鉴定这批古书画的真伪、价值。

1901年5月16日,工部局董事会召开会议,讨论了李提摩太向董事会书面报告的考察情况。董事会从报告中看到了陆书方先生(系陆树藩的误译,笔者注)捐献物的宝贵价值,并了解他意欲再捐款5万元,用以建造一所合适的藏书楼的愿望。董事会同意李提摩太的建议,为此事举行一次纳税人大会,并决定征求陆先生的意见,请他把首批捐款存入汇丰银行。

其后,陆氏家族内部就捐献藏书的条件开始了商讨,由于意见不一,再加上陆树藩奔走于赈灾事务,此事就此拖延了下来。1902年4月17日,工部局董事会会议讨论了李提摩太从北京发来的信函,信中称陆树藩即将返沪,并将与工部局直接谈判藏书楼赠书、赠款相关事宜。大约在当年6月,陆树藩与工部局人士会面,随后书面向工部局提出了捐赠图书,设立藏书楼的5项条件。

1902年7月3日,工部局董事会讨论了陆树藩的信件以及工部局总办处草拟的复函并予以通过。次日,工部局总办处致函陆树藩,针对陆氏家族的5项条件提出了4点意见,双方分歧显现。而此时,陆树藩因在赈灾中使用募集而来的善款不当,欠下巨额债务需要偿还,已经无力承担先前提出的捐款承诺。7月31日,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宣读了陆树藩7月28日的来信,董事们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藏书楼建成后“仍受其家属控制”。8月1日,工部局致函陆树藩告知董事会讨论的意见。

事实上,双方的协商已经破裂,国宝与上海擦肩而过。

平心而论,陆氏藏书虽系私人收藏,但陆氏家族并不藏私,湖州“守先阁”的藏书就对公众开放,对于藏书“由私变公”的意向也表示赞同。但从其提出的条件看,大部分家族成员还是倾向于按照中国传统藏书楼的管理方法行事,而这与工部局管理公共文化机构,如工部局图书馆、工部局乐队等的理念和一贯做法相去甚远。

此后,陆树藩经营湖丝失败,不仅自办的振伦缫丝厂倒闭,还牵连到家族经营的钱庄生意,家族及其本人经济状况更趋恶化,万不得已之下,才将先人的藏书卖出。

人逝书去空余楼。皕宋楼坐落于湖州老城月河街景点内。 图源:“文旅湖州”微信公众号

如今,坐落于湖州月河街陆氏老宅的皕宋楼已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只是楼书两隔,徜徉其间,今人不禁会想——假如当时陆氏家族对近现代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方式多一些了解,假如工部局对中国传统文人的思维方式多一些包容,双方是否有可能在陆树藩经济状况陷于绝境之前达成协议,使得这批国宝留在上海,留在中国?

假如!假如!

然而,今人无法左右一百多年前人们的思考,更不可能改变已然发生的历史走向。

原标题:《【海上记忆】那幢未在上海建起的藏书楼,背后故事令人唏嘘》

栏目主编:沈轶伦 文字编辑:沈轶伦

来源:作者:张新